联系人:许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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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则,我部安排拟定了《矿藏资源储量规划区分标准》,现予印发履行。
(3)固体矿藏:根底储量+资源量(仅限331、332、333),相当于《固体矿藏地质勘探标准总则》(GB13908—92)中的A+B+C+D+E级(表内)储量;
3.存在共生矿藏的矿区,矿藏资源储量规划以矿藏资源储量尖端规划的矿种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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